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3 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 每季度亲自主持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 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5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6 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7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8 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9 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10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11 针对本商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1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消防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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