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规定为规范队伍管理,提升战斗力和凝聚力,结合扑火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管理分工驻县城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由县防火办直接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驻乡镇三支消防分队分别由所在地林业工作站负责日常管理,财务开支随时向县森林公安局报账核销,防火办负责队员的学习培训和扑火调度指挥。二、基本准则(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队员要全天候开通手机,保持联系畅通。(二)火情就是命令,无论在任何时间,一旦发生火情,接到命令后,确保请假在乡下人员 3.5 个小时, 请假街内人员 20 分钟内归队参加扑火战斗。(三)在工作训练和扑火救灾战斗中,不得旷工或临阵脱逃,做
2、到忠于职守,轻伤不下火线。(四)大队长、教导员和各中队长是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指挥员,在日常工作和扑火救灾战斗中,坚决服从指挥员的调遣和指挥。(五)遵纪守法,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犯罪活动、不接触不健康出版物和网络。(六)刻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七)认真学习文化和业务知识,争做业务尖子和文化标兵。(八)讲究个人卫生,维护公共环境,热爱集体,关心队友。(九)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礼貌待人。(十)严于利己,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的事情不做,影响队伍形象的话不说。三、请销假制度(一)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扑火队员实行 24 小时备勤制度,队员因临时确需到街里办事,由队长或指导员批准,但时
3、间不超过 3 小时,并填写请假条,归队后及时销假,凡不填写假条或不及时销假的,按擅离营区或请假不归队处理。(二)有事请假 1 天以上由防火办批准, 并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手续,假条存放在大队长处,以备查用。(三)正常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 3 天(防火重点时期一律不批假) ,每超 1 天扣 30 元。如队里漏报、瞒报或私自批假,除按时间扣发队员工资外,还要扣批假人的工资。(四)非防火重点时期,街内人员要回家就寝的,必须填写请假条,交中队长处。中队长每月将本队请假条上交大队长,保存备用。每天晚九点后方可请假回家就寝,早八点前必须归队,归队后到中队长处销假,中队长每天向大队长报告不能按时归队人员,大队长
4、要做好记录。(五)正常情况下,严格控制请假外出人员比例,备勤人员每日不低于实在位人员的 93%。(六)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一律停止批假,遇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报局批准。四、大队一日生活制度(一)起床(冬季 6:50 夏季:6:20)听到起床的哨后,全队人员应立即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二)早操(冬季:7:00-7:30 夏季:6:20-6:50)除了节假日、休息日外,大队每日要出早操,时间为 30 分钟,主要进行队列和体能训练。担负公差和经大队领导批准的病号,可以不出早操。听到出早操的哨后,各班、中队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向大队值班员报告,大队值班员整队清点人数向大队
5、长报告,由大队长或大队值班员负责带队出操。对不按时到操的队员,迟到 1 次批评教育,全队大会做检查;两次及以上按违规人员处理办法处理。(三) 、整理内务、洗漱和卫生(冬季 7:30-8:00 夏季 6:50-7:30)1、收操后按分工区域搞卫生,整理内务,值日人员对楼道、卫生间、学习室、浴室、营区环境进行清扫,且全天坚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室内干净整洁。大队每周六上午组织一次大扫除。2、队每周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发内务流动红旗,班长负责每班日常卫生督导检查。(四)开饭(冬季 8:00-8:30 夏季 7:30-8:00)听到开饭的信号后,以大队统一带到食堂前整队,规定进入食堂的顺序。做到坚持
6、饭前一支歌制度。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五)操课(冬季: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夏季:上午 8:00-11:30 下午 14:00-17:00)一周训练工作计划时间 星期 早 上午 下午 晚星期一 体能训练 队列 灭火机具启动与保养、单兵技能培训演练、军体拳二套 队列训练 军体拳一套、 登山训练 收看收闻 点名星期二 5 公里 俯卧撑 队列训练、 军体拳、 100 米往返跑、 立定跳远 队列训练 单腿深蹲 登山训练 收看收闻 自由活动、洗澡 点名星期三 体能训练 队列 灭火机具启动与保养、单兵技能培训演练、军体拳二套 扑火安全知识学习、演练、登山 收看收闻 读报 点名星期四 跑步 队列 队列训练、军体拳、100 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车辆工具器材擦拭保养、登山训练 收看收闻 乒乓球、洗澡 点名星期五 5 公里 队列 灭火机具启动与保养、单兵技能培训演练、军体拳二套 政治理论学习 队列会操 收看收闻 读报 点名星期六 跑步 卫生 大扫除 考核比赛 个人卫生 收看收闻 自由活动、 洗澡 点名星期日 跑步 卫生 个人卫生 趣味活动 订食谱 环境卫生 班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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