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编者按: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编者按: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例)已于 2022 年年 3 月月 1 日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宣日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传贯彻, 便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掌握精神实质便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掌握精神实质, 集团公司安委会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从办公室从条例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修订后的十大亮点修订后的十大亮点、修修订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重点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订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重点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一、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一、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2、条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凝聚了各级各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力量,承载了全社会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共同期盼。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对提高我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条例修订后的十大亮点
3、二、条例修订后的十大亮点(一)细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将原条款中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分别从“人、机、环境、方法”等方面,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当具备的软硬件要求。是对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生产条件的细化,充分体现了地方法规的地位。(二)扩大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范围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将粉尘涉爆和涉氨制冷单位列为与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同等危险级别的单位进行管理。主要是针对粉尘涉爆和涉氨制冷单位的专职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与高危行业要求相一致。但在涉及三同时、安责险、许可等方面仍然区别对待。(三)扩大了设置安全总监的企业范围与 20
4、21 年 6 月 21 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鲁安办发202147 号文相统一,新修订的条例将安全总监的设置门槛从原来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降为一百人以上;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人数要求从一千人降至三百人,同时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 同时在法律责任中也增加安全总监的相应罚则。(四)调整生产经营单位对常驻协作单位的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在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商进行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常驻协作单位的定义,并细化了对常驻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明确对常驻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 危险作业的方案及措施、 安全培训、 演练
5、、 日常管理等要求。(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人员的主体责任是根本,真正落实“三管三必须”。一是不再对政府的安全职责具体细化,而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是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其他相关负责人在履行各自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六)增加了政府实行巡查和约谈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执
6、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巡查。 巡查结果作为有关负责人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对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等情形的,及时启动约谈程序,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并督促整改。(七)细化了监督检查的要求一是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功能管理机构应制定检查计划的要求;二是将“双随机”机制写入条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三是明确了重点检查的范围,特别是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中规定应加大或减少检查频次的情形。四是细化了授权执法和委托审核的内容。(八)推行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合理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 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九)细化了应急救援要求一是应急救援方面。规定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事故应急救援、提级调查等内容,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本行政区域生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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