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电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任命共和国消防条例 ,坚持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本单位职工和施工队的防火警惕及责任感,推动群众性防火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安全消防工作。2.易燃、易爆品要分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保管使用人员要进行专业训练,否则不准上岗。库房离周围建筑物要按规定留出足够的距离,并要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配备有效的消防消防设施、器材。3.消防设施器材要布局合理、配备齐全,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和维修。4.施工用火要严格控制火源,确须明火作业时,必须填写准许动火证,由主管消防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派人监督实施。5.凡生产
2、需要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源。6.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奋力抢救,认真追查处理。7.施工照明、设备、电源及消防措施,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8.现场防护措施及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挪动或拆除。9.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序,应及时纠正予以改正。严禁隐患没消除的情况下,进行下一道工序或作业人员离开。10.每天各施工队安全统一到消防负责处开“准许动火证”,并确实做好消防工作。11.项目现场每天设置专人进行管理,施工现场设内外保安 10 人,进行安全 24 小时不间断巡逻,如发生盗窃、火灾、打架、其他治安事件,项目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控制住事态发展,并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或拨打 110 进行报警。总之我公司一定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杜绝各种治安事件发生,保证施工现场治安的稳定。广东浩和建筑有限公司2010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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