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自配灭火器管理办法规范本万达广场商户自配灭火器管理,确保灭火器安全有效,特制订此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沈阳铁西万达广场步行街商户、次主力店、主力店,各店方须严格执行。1、租(商)户负责人为该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是铺内全部消防设备设施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商铺(营业区、办公室、库房、厨房)只允许配置 4 公斤 ABC 干粉灭火器(参见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 ;灭火器应具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出厂合格证或年检签。电器设备机房须配置 3 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3、
2、商铺营业区每 50 配 1 具灭火器,办公室、库房、厨房等重点部位每50 配 2 具灭火器;上述不足 50 空间至少配置 2 具灭火器。4、商管公司对商铺自配灭火器统一建立管理台账,商户不得随意外借、更换台账内的灭火器,如需调换须提前向商管公司报备。5、商户指定专人每日检查灭火器1 次,商管公司每月检查3 次,每次检查覆盖率 100%并如实填写灭火器检查表 ;商户漏检、造假、检查表失损罚款 200 元/次。6、灭火器日常检查方法:1)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指向绿区为正常,红黄区为异常。2)灭火器喷管喷嘴畅通无阻。3)灭火器配件齐全完好(包括瓶体、压把、压力表、保险销、喷管) 。7、过期、失压、规格和数量不符灭火器的处理办法:1) 商户发现过期、失压、规格不符灭火器需立即清除出本广场,我司检查发现将当场没收(不做补偿)并罚款 200 元;2) 商管公司对过期、失压、规格和数量不符的灭火器没收后予以临时填补(楼层营运主管确认) ,商户 2 日补齐并归还商管公司灭火器,逾期者罚款 200 元/日。8、当消防法和集团安全管理制度修订时,本管理办法做相应修订,公布后效力相同。本管理自 2011 年 12 月 9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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