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安全及防火防爆规定1、人身安全十大禁令:1.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1.3、不戴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进入交叉作业场所。1.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1.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油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1.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机泵或设备,管道。1.7、未办理施工电气作业“三票”,严禁进行电气施工作业。1.8、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1.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
2、严禁启动或使用。1.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必须加防护措施,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2、防火防爆十大禁令:2.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2.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2.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2.4 严禁穿带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2.5、严禁用汽油,易挥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2.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2.7、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及瓦斯化学危险品2.8、严禁在各种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敲打。2.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和设备。2.10、严禁损坏生产区的防爆设施及设备并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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