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露天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通则1、 凡是在露天矿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矿有关防火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杜绝火灾事故发生。2、 矿长为本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段长为各基层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3、 各单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火,春秋两季重点防火。4、 凡用火设施,如:锅炉烟筒、防火坑、炉灶等通过或接近可燃物时,要用灰泥等不燃烧的材料涂抹隔温,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烟筒。5、 禁止在用火地点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6、 用火部位要设防火负责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灭人走。7、 在消除灰渣时,必须洒水处理,防止死灰复燃,并将灰倒在指定的地点。8、 凡
2、用灯火照明,都要将灯火放置在安全地点,离开现场时要将灯火熄灭。9、 禁止在电烤、火炉周围烘烤衣物及易燃品。10、仓库严禁带入火种,并设置防火警示牌,库内物品的存放要符合防火规定,易燃、易爆品要分开存放。11、焊工工作前要检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气体、液体及药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烧、爆炸起火。12、设备的轴承要经常注润滑油,防止磨擦起火。13、油浸抹布、油纱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置在火源的附近。14、机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漏电起火。15、加强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发生电火。16、工程爆破时要做好火灾防范。17、雷管、炸药要按规定使用,领
3、用、退回要有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决不能发生丢失。18、重要建筑物、油库、变电所、高压输电线路、配电柜等设施均应安设避雷装置。19、严禁在煤层上生火,进入作业区的车辆要配好防火帽,生产车辆要包扎防火包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20、严禁用明火烤车,停车场发现地面有油污时,应立即用土及沙子埋盖,以防发生火灾。21、室外特别是草原禁止烟火,在重点防火部位必须用火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做好监护。22、电气火灾严禁用水灭火。23、设备上和重点防火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看管,严禁乱用或挪作他用。24、风力超过 5 级以上,严禁野外动用风、电焊及明火
4、作业。第二条仓库、堆栈存储物品防火1、 库房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2、 库房内物品要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每一个库房要规定贮存限额和标准。3、 凡是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火灾扑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贮存。4、 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贮存。5、 易燃和可燃品露天堆垛要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 贮存有物品的库房不要住人和设置火炉。7、 贮存易燃物品的区域内禁止吸烟,并要有禁止吸烟的标志。8、 能自燃的化学易燃物品,应当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在热天要采取降温措施。其它能自燃的物品的堆垛(棉花、油布、煤炭等) ,应定期进行测温,
5、如果发现温度升高,就应该采取预防措施。9、 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该立即进行处理。10、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工作。11、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火1、充电室应该通风良好,并严禁使用明火照明。2、 变压器周围应该筑土堤维护,防止变压器油溢出。3、 充电设备的房层内,应备有灭火器,便于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4、 安装、检修电缆和电器设备,应该由电工人员按照现行电气规程进行,一般人员不要擅自装修。5、 定期检查电缆和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发现电缆破皮、漏电、短路或电线垂落、相互接触,或与其他物
6、体接触等危险情况时,要立即进行修理。6、 不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或开关。7、 电缆穿过门框及其他可燃物质部分,应该加套瓷管。8、 不要把电缆挂在钉子上或铁条上;不要用纸或其他可燃物做成没有骨架的电灯照;不要在电缆上悬挂物品,不要随便增设电气设备,防止超过安全负荷。第四条安装使用电气设备防火1、 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应当经主管单位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可以通电使用。2、 电线杆要架设牢固,不准做其他用途。电线应当用瓷珠、瓷夹架设整齐,防止与其他物品接触。电线与锅炉、炉灶、暖气设备和金属烟囱等,都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3、 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要接头牢靠、绝缘良好和装有合格的保险设备。4、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5、 当电缆穿过墙壁、地板、芦苇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缆上套有瓷管等加以隔绝。6、 在贮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及电石桶的库房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当用金属套管,并应采取防爆型灯具。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面。7、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