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火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公司内危险部位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 主题内容规定了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动火作业流程和基本安全要求。3 范围3.1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禁火区的动火作业。3.2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由负责该项目的公司责任部门负责) 。4 定义4.1 禁火区:4.1.1 一级禁火区:涂装车间所有区域、油库、油漆库、气体库、气站、物料仓库、临时危险品库、各厂房临时堆放油品和易燃易爆品处、配电房、空压房。4.1.2 二级禁火区:各办公室、各厂房高空(离地 2M 以上)作业区。4.2 禁火区内及其周围 10m 范围
2、内禁止电焊、气割、打磨等动火作业。5 控制方法5.1 特殊情况下,各部门需要在禁火区实施动火的,必须首先通知公司消防专干,开具动火作业工作票 (见附件 2) ,并按禁火区动火作业操作流程 (见附件 1)进行作业。5.2 动火作业工作票审批流程:5.2.1 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审批流程: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审核消防专干审核安全委员会执行主任审批5.2.2 二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审批流程: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审核消防专干审批5.3 消防专干在审核动火作业票时,必须将危险源和采取的措施,分析透彻,考虑充分,书写清楚,并确定工作时间。5.4 消防专干对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指导、监督、检查、处理的职
3、权。5.5 动火作业前,消防专干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5.5.1 原则上固定动火作业人员。5.5.2 动火作业前,进行 KYK 活动,并对前期所发事故进行通报学习。5.6 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组织者、动火作业者、看火人)必须时刻在作业现场;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5.7 做好初期防火准备工作后进行动火作业:5.7.1 将动火作业 10m 范围内的危险品、易燃物清除掉。5.7.2 在动火现场准备好灭火器、防火隔板;拉好消防水带,并将地面淋湿,做好初期灭火准备。5.7.3 进行焊接、打磨、切割作业时,将火花飞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做好防护工作。5.7.4 动火作业后,要确认将现场的余烬完全清除后再离开作业现场。5.8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 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 予以 20-100分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责任并给予 100 分-3000 分处罚,并退回人力资源本部。6 工作记录动火作业工作票公司消防专干保存,保存期 1 年。7 附加说明本规定由 XXXX 有限公司 XXX 编制,并负责解释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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