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消防管理制度1、安全防火组织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 5 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2、施工现场防火(1)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
2、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用电统一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3、施工现场仓库安全防火(1)各项目经理部的仓库,应设置在距伙房、锅炉房及一切有可能发生飞火的地方 50 米以外。(2)仓库内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应另行存放,不得混
3、杂搁置,并有防火墙隔离。(3)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以防撞击出火花发生事故。(4)各仓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好消防用品,如灭火器、消防桶、水源等。(5)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及开关箱,接线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 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照明,以防电气起火。4、建立奖罚制度(1)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并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给予表彰。面临火灾机智勇敢进行扑救,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2)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造成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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