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1 范围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员工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2 术语和定义本规定所称检维修是指生产装置大检修、 中、 小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中、小修主要包括: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和抢修等作业。3 管理职责3.1 机动设备处是公司检维修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检维修的组织与领导。3.2 生产运行处是装置停开车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检修前后工艺处理和置换的确认管理。3
2、.3 安全环保处是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检维修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环保监督。3.4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火监督。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中、小修安全防火管理4.1.1 装置停车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停车要详细制定停工方案,具体包括停车清洗、吹扫置换以及盲板隔离等项内容。停工方案要进行详尽的说明并附相应的流程或示意图表。停工方案要经过严格审批,停车各项操作要严格停工操作规程,并按照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检修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以确保停车过程安全,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4.1.1.1 停工
3、、检修、恢复开车方案的主要内容4.1.1.2 停工检修范围和停工程序;4.1.1.3 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4.1.1.4 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4.1.1.5 制定盲板图表。4.1.2 中、小修施工作业前的准备4.1.2.1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检修组织机构,明确检修安全防火负责人、项目安全防火负责人,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好安全防火监护人员;4.1.2.2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检维修前的安全防火技术教育,检修施工人员还须接受生产单位的安全防火技术教育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殊工种作业证,未经教育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4.1.2.3 生产单位应向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1.2.4 施工单位应配齐检维修作业所使用的工、机具,并逐个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工、机具不准使用。要根据检维修特点备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及灭火器材(生产单位提供防毒面具和防火器材)等;4.1.2.5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要对检维修的装置、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处理,合格后交给检修作业单位,并对作业全过程跟踪监护;4.1.2.6 切断电源和联锁,注意清除油污,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4.1.2.7 对输送、储存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加堵盲板,使之与相关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
5、;4.1.2.8 在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的盲板处挂上警示牌;4.1.2.9 装置内的地沟、电缆沟、工业排水沟、阴井、地漏等要有效封闭;4.1.2.10 检修设备、管线的清洗与置换4.1.2.10.1 氮气、蒸汽、有毒或易燃物质的管线要同设备断开、或按规定堵加盲板;4.1.2.10.2 设备、管线检修前需彻底清洗置换、分析合格。有毒物质不准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含量不准超过安全动火允许浓度;4.1.2.10.3 检修施工现场的易燃物质要清除干净。4.1.2.11 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4.1.2.11.1 厂机动设备科主持,以生产车间、生产
6、技术科为一方,以检修单位、机动设备科为另一方进行检修设备、装置的交接,安全环保科进行监督;4.1.2.11.2 设备、装置交接,需填写交接书,交接书包括下列注意内容:a)整个设备、装置清洗、置换情况,及取样分析数据;b)所有加堵盲板位置,主要阀门、水封状态;c)贮存危险物料的部位及数量。4.1.2.11.3 交接双方根据交接书所填内容到现场共同确认,确认后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然后开始检修。4.1.2.11.4 交方交出的设备或装置,需达到安全检修的条件。4.1.2.11.5 检修施工单位检修结束,交回生产单位的设备或装置,需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4.1.2.12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要与生产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并在检维修交接书中签字;4.1.2.13 检维修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及相关的票、证、书,必须对检维修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填写风险评价书(表) ,各种票、证、书、表必须认真工整填写、严格审批。4.1.2.13.1 装置检修、系统检修、设备大修、关键设备中修、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要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书 。一般设备中、小修,以及日常维修要填写检维修风险评价报告表 ;作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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