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消防制度一、仓库全体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工作, 维护库房库区的安全检查, 坚决制止库区内的一切危险作业,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二、仓库内施工,凡与电、火有关的易发灾害性的作业必须由作业员写出安全作业措施, 经仓库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并交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由消防负责人监护,在作业半径 30 米内检查后方可撤离。三、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防洪沟通畅。四、仓库消防工作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要经常检查和落实仓库防火措施。对保管员的消防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使他们熟知“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得扑救火灾方法,懂得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五、库内、库区严禁吸烟“禁火禁烟”标志醒目,消防设施、器具齐全有效。灭火器药粉、药液按规定更换。六、工作时间保管负责各自库房安全。坚持班前、班后三检查:查门窗是否关闭。查电源是否切断。查物资藏垫情况和帐册、单据是否放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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