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油区防火措施及灭火规则一、一般防火措施1按国家、国网公司颁发、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执行,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2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国网公司有关消防规定的要求,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对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的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并限期整改。3所内的道路应保持畅通。4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和安全出口等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和要求。5电气设备场所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斧把上应涂红色。6防
2、火重点部位应设置灭火器,并使其符合有关技术规定。7防火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其它生产现场不准流动吸烟,吸烟应有指定地点。8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现场需使用电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加强管理。9充油设备不应渗、漏油。10排水沟、电缆沟等沟坑内不应有积油。11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现场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生产现场需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柜、箱内。12不宜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不宜用汽油、煤油洗手。13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意倾倒。14生产现场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试材料,用过的擦
3、试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并定期清除。严禁乱扔擦试材料。15临时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单位安监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二、一般灭火规则1生产场所的所有电话机旁悬挂火警电话号码。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通知消防队和有关部门领导。火灾报警要点: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致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3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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