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 ,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 XX 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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