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试试运期间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 调试试运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总包单位具体负责。2 现场应加强保卫值班工作,作好重要设备、重要部位 24 小时不间断值勤守护。 (如各主要通道、受电的配电室门口等地点)3 现场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维护现场工作秩序。4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全部正常投运,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满足现场需要。5 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区域,如:充油设备、充氢设备、油区、制氢站、发电机及充氢设备周围、电缆夹层、配电室、控制室、电子设备室、蓄电池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等部位动火时,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6 从锅炉第一次点火到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 专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值勤,消防队应处于戒备状态,消防车应到现场待命。7 作好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设备安装部位的防火方案和火灾扑救方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扑灭火情,又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设备。3.6.8 完成组机 168 小时试运,办理完机组正式移交手续后,现场的消防管理即可移交电厂管理,移交时在电厂消防器材未到现场前,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撤离,确保现场消防器材不断档,消防管理不留空白。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