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1、为加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确保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2、本制度适用临猗分公司所有单位。3、工作职责分工3.1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3.1.1 负责标准的引用,保障防雷、防静电制度的完善性和技术标准的可行性,并检查分厂、车间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3.1.2 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统一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联系,并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测两次(5 月份和11 月份) 。3.1.3 每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进行两次检测后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统一管理存档,在检测中存在问题整改后要出具复查报告。3.
2、2 设备处3.2.1 执行防雷、防静电制度并检查所属区域内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3.2.2 每年雷雨季节(4 月份、10 月份)前,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测试、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与两周内处理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5月份和 11 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3.2.3 制定防雷防静电事故预案。3.2.4 各分厂对不合格的装置要及时整改及反馈,整改后通知有关部门来厂复查。3.3 培训中心要组织员工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4、工作流程4.1 区域划分4.1.1 防雷防静电设施由产权所属单位直接管理,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要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并掌
3、握本区域内雷电活动及化业生产静电的发生规律,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4.1.2 根据分公司区域划分,各分厂、设备处负责本区域内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维护、检修;4.1.3 现场检测工作,由各分厂设备处、电器车间负责配合。4.2 危险源的辩识和环境因素的识别4.2.1 由分厂组织对设备中危险源的辩识。各车间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建档并对职工进行宣传。 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对危险源的辩识, 积累经验,防止事故发生。4.2.2 由分厂组织对设备中环境因素的识别。各车间对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进行建档并对职工进行宣传。在工作中杜绝不应该发生的环境污染。4.3 设计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4.3.1 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
4、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关规定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规范及国家对建设项目防雷防静电设施其他安全规定要求执行。4.3.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装设防雷防静电装置,要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4.3.3 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 1 并交给产权所属单位,有关单位要做好台帐和日常管理工作。4.3.4 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新原料的投用前必须对静电情况作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4.4 日常维护4.4.1 日常安全生产巡检中应依照相关规范要求
5、,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好安全监控防护措施。4.4.2 在雷雨期间必须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一切维护保养工作。4.4.3 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公司指定的防护用品和经车间安全员进行检查符合防雷防静电要求才准予使用的作业工具。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不准穿、脱衣服和鞋靴,不准梳头。4.4.4 禁止使用汽油溶剂擦拭设备、器具,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使用化纤布料擦拭设备和地板。4.5 检测规定4.5.1 接地装置4.5.1.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 以上)为 5 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 以下)为 10 欧姆。4.5.1
6、.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 10 欧姆。4.5.1.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 10 欧姆。4.5.1.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 10 欧姆。4.5.1.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 4 欧姆。4.5.1.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 4 欧姆。4.5.1.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姆。4.5.2 静电接地:4.5.2.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 10 欧姆。4.5.2.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 20-25 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 10 欧姆。4.5.2.3 贮罐的 4 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 10 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 2 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 30 米。4.5.3 防雷接地:4.5.3.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4.5.3.2 避雷装置 1 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4.5.3.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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