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电场准驾证制度1、驾驶员驾驶营运机动车必须将准驾证与道路运输证一并随车携带,按核准的准驾车型驾驶相应的营运机动车,并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各类准驾证准予驾驶本类车型。持有 K1 类准驾证准予驾驶 K2、H2 类及 H3 类中方向盘类车型;持有 H1 类准驾证准予驾驶 H2 类及H3 类中的方向盘类车型。2、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聘用无有效准驾证的驾驶员驾驶营运机动车。3、 准驾证有效期为四年。 准驾证有效期满前 90 日内,持证人应当到原发证机构接受审验,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换发新证。换证期间,持证人有接受新颁发的道路运输法规、汽车运输新技术知识再培训的义
2、务。4、持证人如户籍迁移或暂住地变更,原准驾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后,属户籍迁移的,到新住地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属暂住地变更的,由暂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也可由原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构注销准驾证 :(1)准驾证超过有效期 180 日未接受审验的;(2)违章后超过规定期限 30 日拒不接受处理的;(3)持证人死亡或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驾驶营运机动车的;(4)持证人申请要求注销准驾证的;(5)交通部规定其他需要注销的。准驾证注销后,自行失效。被注销准驾证的驾驶员,可以重新申请准驾证 ,但必须按照本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6、 准驾证遗失或损毁的,经原发证机构审核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公告作废 30 日后补发新证。7、道路运政机构必须建立营运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营运机动车驾驶员档案资料。8、 准驾证由安生部门按交通部规定的统一式样负责印制、发放管理。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