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日常安全防火防电工作细化管理规定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第八章之安全生产和防火管理规定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由各部门、各级管理负责的逐级防火、防电安全责任制度。并因管理不到位、检查不落实、安全操作不执行等依规做出处罚,发生事故依规做出重罚。一、安全责任范围部门/责任等级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成品部程占刚文泽华员工电子部周宇插件、成型:梁秀艳补 A: 陈正权补 B: 林志梁员工仓库程占刚成品部: 陈明电子、元件:郭绮莹成品:李燕华 QC 杨东民 IQC 室:冼桂妹成品检验:杜连飞 QA 检验:叶彩平/工程陈仪财黎维然、廖利辉/研发室吴培胜廖利辉/大办公室陈嘉明黎诗莹办公人员财务室王严
2、陈祝英/二、日常管理细化:1、每天下班时, (如光管、风扇、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开关。2、遇到错峰用电时,各责人或委派人必须关闭电源开关后方可离开。3、日常检查要求电器开关位置是否固定、电线松散和裸露、老化,设备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运行是否异常等。4、仓库下班后开掉所有电源。5、插座不允许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用电电器(特殊的,须经第一责任人或工程部许可) 。6、上班期间,关闭不必要的照明、和风扇开关设备电源。7、移动风扇,要先关闭,后移动。8、用气用电或设备异常,不得私自维修处理.应通知行政部或工程部,待处理。三、管理处罚 1、日常检查工作内容必须遂级委派,委派不到位,追究上级责任人。2、上级责任人检查发现问题(如不关电源等日常规范)时,追究下级连带责任。3、日常违规责任,一律处罚 20 元/人(除明示外) ,追究上一级管理不善同等处罚。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三级责任人一同处罚。罚金 50-1000 元。5、行政部作不定时检查,发现违规现象,三级责任人依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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