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油(气)站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 ,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 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 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 ,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二、对本站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1、对下列可以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在站区域内吸烟的;员工着装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
2、;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机动车辆及人员进入罐区和危险区的;违章动用明火、用电和电气焊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 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 人员, 由站长填写 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 ,落 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 ,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
3、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3、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加油加气站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三、重大火灾隐患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加油加气站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或报上级负责人审批后)停产停业改正,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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