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 、 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商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商场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3 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2、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9 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0 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1 负责对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14 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16 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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