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的安全职责一、分管纪检工作的安全职责1、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2、按照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流器改措施。3、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的活动。4、每月参加基层班组活动不少于二次。二、分管人力资源、行政后勤工作的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2、督促分管部门,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
2、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3、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并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4、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5、做好消防、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消防设施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6、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的管理与培训;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7、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8、做好有关电力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为了电网规划、工程建设、电力设施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为了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9、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障工作环境健康;做好工作区、生活区的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10、每月参加基层班组活动不少于二次。三、分管基建工作的安全职责1、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建立健全基
4、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4、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资金的落实,审定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的防范措施得到落实。5、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组织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活动。6、组织制订并实施基建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7、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基建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8、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9、每月参加基层班组活动不少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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