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电站扩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加强变电站扩、改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包括调试单位、供电企业所属施工、多产和其它部门)的安全职责,保证顺利完成变电站扩、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2 任何施工企业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必须经过所属供电企业的审查批准,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供电企业(变电站)的有关管理规定。1.3 变也站值班人员有监督、纠正、制止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的职责。1.4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进入变电站前的工作2.1 施工企业人员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前七日,应向供电企业报出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
2、人员安全考试等资料。供电企业进行审查,五日内做出可否进入变电站的批复。2.2 施工企业要对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等)进行安全考试和现场安全教育,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发放允许进入变电站的工作证件。 进入变电站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规定。2.3 供电企业要对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供电企业公布工作负责人名单。3.工作票制度3.1 在运行变电站进行扩、改建施工,要按规定办理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可由施工企业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由供电企业担任。3.2 施工企业在变电站施工中要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供电企业必须安排熟悉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的人员进行安全监察。安全监察职责是:检
3、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完备;人员、机具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发生误动、误碰运行设备现象。3.3 工作票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班成员人数包括雇佣的临时工、制造厂家服务人员等。工作票签发人将供电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名单写入工作票备注栏。未落实安全监察人员(包括无人值班变电站)工作许可人不准许可工作。3.4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须完备正确,对工作的全部安全风险点都应有相应措施。施工作业中对带电设备距离近的危险部位要安排专人监护。二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5 工作票签发人要对安全措施完备正确负责,并承担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责任。3.6 每天工作结束后,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把工作票交变电站值班员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 值班员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设备运行对施工的要求,并经双方核对安全措施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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