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5.1 考核方式本考核办法采用直接扣款的形式,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先进等的重要参考依据。5.2 安全生产5.2.1 发生人身轻伤、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件的按公司规定考核。5.2.2 发生责任性异常、未遂,扣 200500 元。5.2.3 发生恶性未遂,扣 300500 元。5.2.4 发生差错,扣 20200 元;5.2.5 由于监盘不认真, 参数分析不到位, 巡检不到位, 运行调整不当,使设备系统运行异常或者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扣 100400 元。5.2.6 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张数考核,扣 50100 元/张; 工作票的开工、押回、间断、重新开工、终结未按
2、照要求到现场确认或未按规定办理,视性质、情节扣 100200 元/次;5.2.7 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票、检查票或无票操作,扣 100 元/张;5.2.8 单一操作未规范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扣 50 元/张;5.2. 9 警告牌、阀门锁未按规定要求挂、收,扣 50 元/次;5.2.10 工作票、操作票开工、终结未按要求登记,扣 50 元/次;5.2.11 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负责人扣 150 元/次;5.2.12 安全活动记录不全、不规范,或未及时让部门主管签审者,扣100 元/次;5.2.13 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安规考试)如有不合格者,扣 50150 元/人次;5.2.14 作业中不按规定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扣 50 元/次;5.2.15 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放置或损坏,按照发电部工器具管理制度考核;5.2.16 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扣 100 元/次;5.2.17 进出开关室未随手关门,门、锁坏未及时入缺,扣 50 元/次;5.2.18 未按规定擅自对电气防护装置解锁操作,扣 200 元/次;5.2.19 外包工程(项目)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扣 150250 元/ 次;5.2.20 甲类习惯性违章,扣 300 元/人次;5.2.21 乙类习惯性违章,扣 150 元/人次;5.2.22 两措计划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 150250 元/ 次;5.2
4、.23 事故反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 150250 元/ 次;5.2.24 安全大检查及厂部会议布置的专业性检查不组织贯彻、落实,扣 150250 元/ 次;5.2.25 要求各值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无故不完成或演习质量低劣者,扣 250 元/ 次;5.2.26 未及时统计和上交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已终结的工作票、隔离单等,扣 50100 元/张;5.2.27 由于人为原因,发生两个细则考核项目,扣 100300 元,5.2.28 不执行部门运行方式,各类技术方案的,扣 50200 元,造成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5.2.29 对于部门和专业布置的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的。5.2.30
5、 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其它情况,加、扣款视具体而定。5.3 工作任务5.3.1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5.3.1.1 运行人员应将本班发生的事件、 有关操作如实正确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上, 发生错记漏记的扣 50100 元/次 (包括使用非法定单位或错误单位等) ;严重错(漏)记、故意隐瞒不记或记录失去真实性的扣 250 元/次;5.3.1.2 未按设备异常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异常作及时的汇报的,扣 50150 元/次;5.3.1.3 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不及时提交发电部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报告书的,扣班组(机组)负责人 50 元/次。5.3.1.4 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应对所辖岗
6、位的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签名审阅,对应签名而未签名、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及时纠正扣 50100元/次;5.3.1.5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应字迹清楚(或无错别字) ,不应随意涂改,确需要修改时应符合规定,否则扣 50 元/次;5.3.1.6 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加150500 元/ 次;5.3.1.7 及时发现并阻止习惯性违章,避免发生考核事故者,加 5001000 元/ 次;5.3.1.8 事故处理正确、迅速,避免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加 500 元/ 次及以上;5.3.1.9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加 100500 元/人次及以上;5.3.1.10 对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稳定机组运行,加 100250 元/ 次。5.3.1.11 发现工作票或工作票安措有重大遗漏者, 加 50250 元/ 次;5.3.2 运行分析5.3.2.1 认真做好日运行分析工作, 未完成或质量差扣 50100 元/次;日运行分析认真且得到大家认可加 50200 元/次;5.3.2.2 要求每个值及灰硫每月各完成两篇运行分析, 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可酌情扣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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