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质量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组织参加制定企业的长远安全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技劳保措施计划,参加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对“反措”和“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提出执行情况总结。3、组织对车间、班组、多种经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的购
2、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5、参加工程施工质量、设备检修质量的验收。6、负责春、秋两季及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有关部室及时汇总列入月度计划解决,并进行考核。7、组织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分析会,组织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协助经理主持并汇报月度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经批准后负责督办检查工作。8、以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 为依据, 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的认定,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9、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10、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11、组织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12、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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