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
2、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3.1.4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 2 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3.1.10 在坠落高度 2 米以上工作时,
3、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且每年定期检测。 3.2 安全技术措施3.2.1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1将设备断开电源;2验电;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3.2.2 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3.2.3 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3.2.4 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
4、后,必须取下主开关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3.2.5 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3.2.6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3.2.7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 2人进行。3.2.8 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 25 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3.2.9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3.2.10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3
5、.2.11 检修 10 米以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 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3.2.12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3.2.13 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3.2.14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 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 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 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对部分停电工作, 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 。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
6、规定:电 压 等 级 ( 千 伏 ) 3.3 6.610 3560 110220 安 全 距 离 ( 米 )0.350.61.533.2.17 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3.2.18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安全组织措施 3.3.1 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3.3.2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3.3.3 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3.3.4 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3.3.5 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3.3.6 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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