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工(培训)部门的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在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和选拔中,把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情况、管理水平和能力作为业绩考核和奖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2、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中对领导干部的处理决定。3、负责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4、在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及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比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5、组织党、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6、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时,把领导干部的安
2、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作为重要内容。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8、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编制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9、 配合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配合组织安规考试、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10、组织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做好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电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践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11、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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