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安全制度1 条在施工现场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较为频繁,为了在施工中规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特制定本方法。2 条作业前必须检查:2.1 条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2.2 条保护接地(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应完好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2.3 条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3 条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力过猛。4 条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是应立即停机修理或更换后再行作业。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5 条使用冲击钻注意事项:5.1 条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5.2 条钻孔时应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5.3 条必须垂直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5.4 条使用直径在 25mm 以上的冲击电钻时,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在地面以上操作应有稳固的平台。6 条使用角向磨光机应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 80mmin,作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 1530 度的倾斜位置。作切削时砂轮不得倾斜。7 条作业面使用的空气压力泵, 在使用前一定要检查安全阀的有效性 (严禁将安全阀绑死) ,不能任意提高压力,否则可能造成爆炸。 (当压力不够是可采用加粗气管及增加气泵等方法)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