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1、为了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特制订此细则。2、安全工作票是对参加现场施工项目的全体施工人员的工作命令,凡参加该项目现场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并按其工作内容相互配合,各负其责。3、安全工作票必须按照该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结合施工内容清楚、明白;分工合理、明确;安全措施细致、周全;质量标准简明、扼要。4、安全工作票由该项施工负责人填写,专(兼)职安全员审查、班(队)长签发,由该项施工负责人或班(队)长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后生效。5、在该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施工人员不变,现场环境、气候变化不大的情况下, 可连续使用五天, 但必须在当天工作前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进行“三查”(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三宝”) 、“三交”(交施工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措施) ,班后小结。6、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施工人员发生变化时,必须更换新的安全工作票,并重新按规定程序填写、签发、宣读。7、安全工作票未经安全员审查、班(队)长签发;施工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更换新票; 安全工作票当天未向参加施工人员宣读、 未进行“三查、 三交”;均视为废票。8、重要施工项目、工序、特殊施工必须先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再填写相关的安全工作票,施工方案必须经上级技术、安监部门汇审、总工程师批准后,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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