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 5.1.1 条 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一、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二、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四、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 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五、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六、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2、七、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第 5.1.2 条 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第 5.1.3 条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第 5.1.4 条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第 5.1.5 条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第 5.1.6 条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 5.1.6 中所列数值。表 5.1.6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电 缆 种 类 敷 设 方 式水 平 垂 直电力电缆 全塑型 400 1000除
3、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 150035kV 及以上高压电缆 1500 2000控 制 电 缆 800 1000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 800mm。第 5.1.7 条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 5.1.7 的规定。第 5.1.8 条 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 5.1.8 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表 5.1.7 电 缆 最 小 弯 曲 半 径电 缆 型 式 多 芯 单 芯控 制 电 缆 10D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10D裸铅包护套 15D钢铠护套 20D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
4、缆 10D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20D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铅 包 30D铅 包 有 铠 装 15D 20D无 铠 装 20D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20D注:表中 D 为电缆外径。表 5.1.8 粘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大允许敷设位差电 压 (kV) 电缆护层结构 最大允许敷设位差(m)1 无 铠 装 20铠 装 25610 铠装或无铠装 1535 铠装或无铠装 5第 5.1.9 条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第 5.1.10 条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 5.1
5、.10 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 27kN。表 5.1.10 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牵 引 方 式 牵 引 头 钢 丝 网 套受力部位 铜 芯 铝 芯 铅 套 铝套 塑料护套允许牵引强度 70 40 10 40 7第 5.1.11 条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 15m/min,110kV 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第 5.1.12 条 在复杂的条件下用机构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第 5.1.13 条 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第 5.1.14 条 110kV 及以上电缆敷设时, 转弯处的侧压力不应大于 3kN/m。第 5.1.15 条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铅封;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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