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1.1 配电系统设置及保护方式1.1.1 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 TN-S 系统,三相五线制供电,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总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控制,总配电室、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 。1.1.2 各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 漏保-一锁”配置开关箱。1.1.3 架空导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在施工现场任何地方均不允许使用裸体导线。1.1.4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其截面面积不少于相线的1/2,且绝缘铜线不小于 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 16mm2。1.1.5 在电源进入现场总配电室电源侧分别设置工作接地 (引出工作零线 N)和
2、保护接地(引出保护零线 PE) (接地装置见附图) ,其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 欧姆。1.1.6 保护零线接至以后各配电箱和用电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 中间不允许间断,不允许接入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开关、保险丝等,且与各用电设备连接应采用不小于 2.5mm2 的多股绝缘铜线。1.1.7 分别在空压机房、钢筋加工车间、搅拌站、临时用电箱制作重复接地装置(做法同前)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10 欧姆。1.1.8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严禁相连,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必须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1、工作接地 2、隧道洞外保护接地 3、施工现场保护接地接地装置示意图1.2 漏电
3、保护器保护用电线路中采用二级漏电保护,前级应采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快速动作电流型漏电保护器,末级应采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不大于 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在使用过程中应由电工定期检查 (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电工巡检维修记录。 (见附表)1.3 电器设备的设置:1.3.1 总配电箱内配置按系统图及功能和用电量配置隔离开关, 按各分路用电量配置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
4、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1.3.2 分配电箱应用 1.22mm 厚的铁皮制作,箱内非绝缘配电板应与箱体和保护零线可靠连接,进出电箱的电线一律由箱体下部开口处引入引出,配电板上应分设置工作零线(N)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PE),并明确标注:N 或 PE。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 N 线必须通过 N 线端子板连接,PE 线必须通过 PE 线端子板连接。1.3.3 各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做好防雨、 水设置,固定式电箱中心点高 1.4-1.6 米,移动式电箱应设在坚
5、固、 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高 0.8-1.6米,并保证箱前通道畅通,无杂物。1.3.4 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一般不应大于 30 米,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一般不大于 3 米。1.4 电器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1.4.1 电工及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和维修。1.4.2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新用设备的基本性能.专业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并向上级汇报,及时处置。1.4.3 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上锁.搬运设备必须切断电源.1.5 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5.1 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6、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电箱的相应电源开关拉闸断电,挂停电检修标志,并锁好或派专人看护,严禁带电作业,对于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送电。停电检修标志牌。 (见附图)1.5.2 成洞地段及一般场所的照明电压为 220V,工作面及环境潮湿和易潮的场所照明电压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移动照明及行灯电压不大于36V。1.5.3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1.5.4 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对固定式的安装高度要求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1.3-1.5M,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移动式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一律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且有防绝缘损坏措施,整个施工现场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使之具有分级分段的保护功能,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无杂物。配电箱的采购、安装、维修均应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1.6 电缆敷设:1.6.1地埋敷设电缆时,电缆沟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左右均匀铺设不小于 100m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最后覆盖土。1.6.2 从底部至作业层的电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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