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 规范基建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 国家电网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第三条 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 、“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一)集约化。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
2、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二)扁平化。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三)专业化。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四)统一管理制度。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五)统一技术标准。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六)统一业务流程。公司研究制
3、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第四条 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公司各级控股、 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 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中国电科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立建设部;在省公司层面设省经研院(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院) 、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省应急抢修中心)等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省经研院内设
4、建设管理中心、设计中心、规划评审中心、技经中心,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院保留独立法人地位,纳入省经研院管理。第七条 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电企业”)设立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 。在地市供电企业层面设地市经研所等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第八条 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企业”)层面设立发展建设部和检修(建设)工区。第九条 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层面的设计、施工、监理类集体企业,根据公司规范集体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电网建设实际需要,进行机构设置。第二节职 责第十条 遵循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原则,规范各级基建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晰基建与相关专业的职责界面。第十一条
5、 公司总部层面主要职责:(一)国网基建部职责1. 负责公司电网建设职能归口管理, 制定公司工程建设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2.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质量、技经、技术管理;3.负责 220 千伏规模及以上电网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工程结算监督和 500 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的参建队伍招标专业管理;4.负责公司所属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的专业管理;5.负责制定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6.负责公司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7.负责跨区、跨省常规电网项目建设总体协调,负责与运检部共同组织项目启动验收;8.负责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及运转的常态化管理;9.负责定额站、质监站业务管
6、理。(二)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职责负责公司特高压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开展特高压工程建设,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统筹协调与科研、设计、设备、验收、调试等关键环节的集约管控。(三)有关直属单位职责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受委托承担电网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依托工程新技术研究等工作;负责定额站、质监站日常工作;承担特高压设备研制、监造及系统调试,工程成套及设计组织等专业工作。国网能源院承担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咨询课题研究任务。国网信通公司承担信通工程建设专业技术支撑工作。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受委托负责特高压现场建设技术统筹和管理支撑,负责现场建设管理总体策划、设计与施工技术衔接、施工技术创新与标准化、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评审、专业技术培训、转序验收、专项验收、档案及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创新引领型特高压工程(特高压直流接入 750/1000 千伏交流、1100 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等)建设管理任务;承担部分建设管理任务重、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省公司的特高压工程建设管理任务。第十二条 省公司层面主要职责:(一)建设部职责1负责执行公司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2履行建设职能管理,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安全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