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电源敷设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电源敷设管理工作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临时电源敷设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用电安全导责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4 号 关于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 (线路部分) 的通知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临时电源是指在检修、维护其它作业中,需要临时搭接的电源。4管理内容与方法4.1临时线一般可分
2、为三类:a) 第一类是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线,如建筑工地的临时线,最长不能超过 6 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时间的须重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时间;b) 第二类是使用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的临时线;c) 第三类是当天用当天拆的临时线路。4.2临时电源接线的技术要求4.2.1临时电源线路接线:a) 临时电源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见附件申请表) ,申请获批后由辖区班组派员接线,使用完毕,由辖区班组派员拆除临时线路,恢复线口绝缘;b) 电厂有关部门的临时电源须经辖区班组同意,按经批准的布设方案架设并在指定接线处接线,使用完毕,施工部门负责拆除临时线路做好线口绝缘恢复工作;c) 临时电源线
3、路的管理、维护及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具有电气工作人员资格或持有电工证的人员担任;d) 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临时电源线路设施;e) 拆接电源工作,必须有监护人方可进行。严禁临时工、实习生、培训生拆接临时电源线。4.2.2临时电源线路上的电气设备接线:a) 用电量大的,应按临时用户形式接线;b) 用电量较小的,则可从用户线路配电板上总熔断器的出线桩引接电源;c) 在电气装置和电具的接线桩上连接的线头,在引出线口前,必须把导线打个结,结应大于出线口孔径,当导线受拉时曲线结来承担拉力,保护了线芯;d) 分路线不能在灯头内并头,须在线路上用 T 字接法接好接头,并包好绝缘;e) 临时线路上所用移动电
4、具的电源引线口,必须安装插座。4.2.3临时配电装置的技术要求:a) 在电源和用电处两端,均应装设配电箱,安装牢固;b) 各种施工场地的临时性用户,在就近无适当房屋装设配电装置时,应安装室外型配电箱;c) 配电箱外壳的防护等级应按周围环境确定,防触电类别可为 A 类或类,配电箱应选用防水型或采用防水措施并上锁,配电箱的安装高度对地应在 1.5m 以上,要求操作方便且儿童不易触及;d) 现场施工电源应使用合格并满足工地最大用电负荷要求的电源箱或绝源板,电源箱或电源板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箱或板中应有多用户的端子,并按规定分级配置漏电保护器及符合规定的保险丝或保险器;e) 所用的各种开关、熔断器和插
5、座等电气装置的品种规格均应按正规线路要求选配和安装;f) 对无装漏电保护器的,不允许使用;g)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式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如熔丝式自动空气开关等) ;h) 严禁一闸接多台电力设备;i) 临时配电装置金属外壳都必须可靠接地,使用中不得将接地装置拆除;j)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及时修复,否则不许使用。4.2.4临时电源线路的技术要求:a) 临时线路应采用耐气候型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为 6mm2,在特别潮湿或危险场所,应采用橡套或塑料护套电缆;b) 临时电源线必须按正规线路的离地高度要求沿墙或架空敷设,跨越道路应有防护措施;c) 架空高度应:室内大于 3.0m、室外大于 4.0m、档距不超过 25m、跨越道路大于 6.0m(临时电源线最大垂弧到地面距离) :当临时电源线跨越道路架空高度不能满足大于 6.0m 要求时,可采取穿越路面敷设,但穿越路面时必须采取好防护措施,所用木杆梢径不小于 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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