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工地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1.工地主任是本工地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地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本工地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6.按时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 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7.指导本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充分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8.负责本工地职工的安全教育。 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9.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 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 工地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10.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11.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12.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