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依据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3、 内容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3.2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 不得私拉乱接, 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3.3 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
2、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3.5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3.6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 。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3.7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3.8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3.9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3.10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3.11 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3.1
3、2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3.13 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3.14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3.15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3.16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3.17 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3.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3.19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 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3.20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
5、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 及以下: 0.70 米35kV 1.00 米3.21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3.22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3.23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3.24 进入磨机检修必须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
6、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特别危险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 12V。3.25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 36V。3.26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3.27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3.28 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3.29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3.30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准确,发生事故时能立即断开。3.31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3.32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3.33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3.34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3.35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3.36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 以导线断点为圆心, 周围半径 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 10M 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3.37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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