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电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第三条 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第四条 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账。第二章 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第六条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
2、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第七条 基本资料(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六)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七)本级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部门成员及专(兼)职人员名单。第八条 安全工作依据(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
3、、要求等文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第九条 安全目标与考核(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第十条 安全会议管理(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 ;(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技术措施;(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
4、专项措施) 、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应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第十二条 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投入(一)安全投入计划;(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 、材料等。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与证书:(一)安全培训计划;(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