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理,防范电网事故和人身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指导意见和省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规定及市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 建立“分工明确、 上下协同、专业配合、 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 明确各级机构与各级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根据安全风险类别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第三条 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
2、谁负责”原则,履行部门职责, 落实安全责任, 认真做好本专业管理范围内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第二章 控制对象第四条 电网安全风险是指电网在以下列条件情况下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遭遇自然灾害、遭受外力破坏、在特殊运行方式下。(一)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洪水及暴风雪等对电网的破坏,其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程度一般比较大,危及范围具有不确定性。(二)外力破坏,是指由于各种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的人为因素造成电力设施的停电、 故障和损坏。 外力破坏分为过失损坏、盗窃和蓄意破坏三类,电网遭受的外力破坏主要是过失损坏。过失损坏的主要类型有违章施工(作业) 、异物短路、烟火短路、车辆撞杆
3、等。(三)特殊运行方式,是指电网由于设备检修、改造以及新设备投运,受电网结线的限制, 致使 22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发电厂母线出现单线 (单电源) 、单变、单母线运行的情况。第五条 人身安全风险是指人员在高危作业或设备巡视、检修、施工等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主观违章或“三措”不落实,造成对人身伤害的可能性。(一)高危作业是指施工环境恶劣或施工难度极高,发生人身伤害可能性很高的作业。1、I 类高危作业(1)变电专业在 220kV 变电站运行母线下方或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220kV 主变压器吊装。(2)输电专业在 220kV 带电线路附近进行组立(拆除)铁塔、在险恶地理环境下组立(拆除)2
4、20kV 线路铁塔、220kV 线路大跨越施工放线。2、II 类高危作业(1)变电专业在 110kV 变电站运行母线下方或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2)输电专业在 110kV 带电线路附近进行组立(拆除)铁塔、在险恶地理环境下组立(拆除)110kV 线路铁塔、跨越高速公路、铁路、运河 110kV 及以上线路施工放线。(三)工作疏忽是指无主观违章动机,但客观上已形成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违章行为,如:没有按工作流程与规程要求实施作业,登错线路杆塔、走错有电间隔、安全带没有扣好、误操作等。(四)主观违章是指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进行违章作业。第三章 控制原则第六条 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
5、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分管生产、基建的副总经理是生产、基建安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调度中心,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是本专业领域安全风险控制的管理部门, 负责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第八条 工区(项目部) 、班组及个人,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执行者与责任人,负责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做细做实。第四章 控制分级第九条 公司负责控制管辖范围内 220kV 变电站全停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一般电网事故。(一)调度中心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电网运行
6、方式调整、电网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安排、电网运行监控与调度操作、变电站全停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防止误整定、误调度。(二)生产技术部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调度部门、变电运行工区、变电检修工区、输电工区、配电工区做好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三)安全监察部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到位。(四)变电运行工区负责做好变电运行操作、设备检修许可、重要设备监视等工作,防止误操作及安全措施漏项。(五)输电工区负责做好重要线路的巡视防护工作,防止线路遭受外力破坏。(六)调度中心、变电运行工区、输电工区控制管辖范围内 220kV 变电站全停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一般电网事故。(七) 基层班组控制班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认真执行“两票”、 “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 ,防止发生人员责任障碍。(八)个人控制作业安全风险,遵章守纪,规范作业,防止发生个人违章行为。第十条 公司控制管辖范围内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一)生产技术部是生产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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