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建期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基建期间工队安全用电管理条例:一、用电安全组织措施第一条、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第二条、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一经发现责令停工并处 500 元罚款。第三条、加强日常的检修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建立维修记录工作台账,记录维修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
2、人员。工作台账记录不全(不及时)者经发现视情节严重性处 50-200 元罚款。第四条、从用电施工开始,不定期的对用电工程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有统一组织指挥,并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方法等,并及时上报矿工程项目部。未上报擅自拆除者、拆除施工组织措施不全者,处以书面警告处分并上报矿工程项目部;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者视情节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处 300-2000 元罚款。二、电气设备安全措施第一条、配电箱、分配箱、开关箱严格
3、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分配电箱应装设在设备或用电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箱与开关箱距离设置合理,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能超过 3m。第二条、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留有有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第三条、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0.6m。第四条、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部,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
4、箱门外。第五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第六条、配电箱、开头箱内和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第七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第八条、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层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工程用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绝缘铜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第九条、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的 导线应留出适当的余量,
5、以便检修。第十条、永久性用电设备设施,应布局合理,留有 2 人同时检修的空间,并应安装应急照明灯及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出, 通报矿工程项目部, 并视情节轻重处 100-500元罚款。三、线路敷设第一条、电缆线路采用穿管地埋敷设。第二条、电缆在室外直接地埋敷设在深度不小于 0.6m 处,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 50m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作为保护层,并在地表立相关的警示说明牌。第三条、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第四条、现场中所用架空线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第五条、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
6、并固定整齐,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第六条、进户线在室外处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穿墙设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 2.5m, 室外做成防水弯头。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得小于 1.5mm2。第七条、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第八条、室内(宿舍、办公室)线路规范化安装完毕后,严禁个人私拉乱接线路。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出,通报矿工程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处 50-300元罚款。四、电气设备使用与维护第一条、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第二条、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先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第三条、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路和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第三条、配电盘,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第四条、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替代。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出,通报矿工程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处 50-200元罚款。五、对用电人员的要求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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