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临时线路安全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公司及相关部门,也适用外单位来施工的单位。2 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 380V 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3 引用文件: 临时电气线路管理规定 。4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4.1 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 应向动力能源供应中心领取“临时电气线路审批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审查核实后,到安全部办理临时电气线路手续,方可架设使用。4.2
2、安全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5 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5.1 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电气安装的要求敷设。5.2 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5.3 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5.4 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室外应3.5;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5.5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5.6 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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