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维护操作规定一、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2、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3、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1、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2、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吸、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
2、挤手。5、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铺设脚手架。三、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2、电气设备或材料做非冲击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接线。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试,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
3、缘。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四、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维修工作。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电压(千伏)距离(米)电压(千伏)距离(米)6 千伏以下 0.3544 千伏0.901035 千伏 0.660110 千伏 1.50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1) 、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2)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手柄两侧各相
4、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3) 、验明手柄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或线路做短路接地。4)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试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5)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 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6) 、手柄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7) 、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9)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替代保险丝(片) 。10)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 米。易燃 、易爆场所,应用防暴灯具。11) 、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