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 , 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 ,并有“MA”标志。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
2、,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第三条 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 “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第四条 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1) 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 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 100%, 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2) 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 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检查覆盖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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