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一总则 1为了加强风电场生产管理工作,为完善风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依据依据国家电力集团公司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风电场事故调查规程*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制定。3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以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按岗位和业绩进行奖励和分配,考核以生产管理为重点,在安全和文明生产上加大管理力度。4本暂行规定从 2007 年 1 月 1 日执行。二生产管理规定 1职责 1.1 风电
2、场运行组生产管理职责运行组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执行各项调度令及运行方式的安排;负责现场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全过程完成运行生产资料整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控制和统计;设备的试验、验收、日常维护工作以及风场安全保卫工作等。1.2 风电场检修组生产管理职责检修维护组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负责各类检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工器具和备品配件的采购;负责职工技术培训等工作。1.3 风电场综合组生产管理职责综合组负责风电场安全生产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等工作的材料供应;主要工作重点是备件、工器具、材料的管理以及采购计划的编制、存储保管、领用、补充以及资
3、金管理等。2.文明生产:2.1 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按统一规定着装,并佩带岗位标志,未按照规定着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2 现场各种记录必须工整、清晰、准确、齐全、不得随意涂改,如违反上述要求, 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 3%次。 2.3 值班员值班时必须做到:姿势端正,注意力集中、不打瞌睡、不谈笑嘻闹、不擅离岗位,如有上述现象之一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 3%次。2.4 各班组所管设备、生产现场及值班室必须保持整洁,否则考核值班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 5%次。 2.5 生产现场(包括控制室和更衣室)禁止吸烟,不能出现烟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张和杂物;不准乱
4、倒垃圾, 否则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 10 元次。 2.6 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凡外单位和上级领导同志来我风场参观或检查工作时,应主动起立,礼貌答询。 如造成不良影响者, 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 10%次。 2.7各班组要做到公用物品及工器具摆放整齐合理,不得随意乱放,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 3%次。 2.8 各班组所辖卫生维护区每月 14 日,28日前必须清扫干净,不合格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 5%次。并限期清扫干净。2.9 使用维护用车辆,应根据路况控制车速,骑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帽,且限速行驶, 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 3%次。 2.10 各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休
5、息室、生产生活等办公场所必须每日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 3%次。3.劳动纪律:3.1 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被处予治安罚款的,按照公司的有关条款执行;3.2 受党内和行政处分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3 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视情节对当事人给以待岗 3-6 个月的处罚。待岗期间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4 被风场停止工作者, 1-5 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停止工作 5 天以上者,停发两个月绩效工资;3.5 旷工一天当月无绩效工资,旷工半天半个月无绩效工资;3.6 事假每天考核绩效工资 10%, 其余假期一律每天考核绩效工资 4%
6、 (缺一天考核一天) ;3.7 迟到一次考核 5 元,逐次翻倍,未按有关制度执行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 3%次。3.8 早退按离岗处理,考核绩效工资 5%次;3.9安全生产会、分析会、技术学习等集体活动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3.10 上班时间睡觉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 5%次;3.11 上班时间乱窜岗位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 5%次;3.12 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书报、杂志等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 5%次;3.13 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光盘、 听音乐、 玩游戏等等考核绩效工资 5%次; 3.14 喝酒后上班被检查发现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 5%次。被停止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3.15 各组负责人在现场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不加制止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 5%次;3.16 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对本人及责任班组进行考核; 3.17 按时完成定期工作,并做好记录,不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者,按职责考核该班组成员绩效工资5%次;3.18 现场生产、生活公用物品损坏后照价赔偿,如落实不到个人则按物品实际价格按职责由该班组成员负担;3.19 有盗窃行为并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