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电部安全专工安全职责1.负责对本车间进行全面安全监督。 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向上级有关安全监督机构汇报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2.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3.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电网、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环境保护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报请主管领导,并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4.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监督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5.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劳
2、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6.监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7.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8.监督消防、交通、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安全性评价查评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10.组织和参加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等,指导安监网的活动,研究分析安监动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每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11.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通过安全简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等方式,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信息。12. 参与电网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招投标、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13.负责兼职和专职驾驶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临时用工和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时检查工器具和劳保用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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