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车间清洁文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电气车间现场管理,扎实搞好清洁文明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形象,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1.车间办公室、各班组。2.工程公司电气维保的清洁文明工作,一同纳入日常考核范围。二、职责分工1.车间办公室为清洁文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清洁文明的检查、监督及考核。2.车间办公室、各班组及电气维保按照区域划分(见附件 1) ,负责本区域内的清洁文明管理,开展好内部清洁文明自查、自评。三、检查与考核(一)定期检查每周五为车间清洁文明检查日。由安全员牵头组织检查。检查组成员由车间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片长)参加;不能参加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委派他人参
2、加。(二)不定期抽查办公室、各班组要进一步加强现场清洁文明管理,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日常化,避免突击打扫。除每周五定期检查外,车间将按三不定、三保证原则(即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频次,保证检查质量、保证检查次数、保证奖惩兑现)对清洁文明情况进行检查。(三)情况通报与反馈车间清洁文明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在车间内部公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反馈给安全员并申请验收。(四)检查标准(见附件 2)(五)考核标准1.车间组织的清洁文明检查中,对未请假缺席的,考核责任人 30 元/次;对检查迟到或在检查途中擅自退出的,考核责任单位 10 元/次;对检查结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考核相关检
3、查组 100 元/次。2.在各区域内查出一般不合格项的,考核责任班组 20 元/处;查出严重不合格项的,考核责任班组 50 元/处;若区域内不合格项超过 10 处的,考核责任班组长、分管清洁文明负责人各 100 元。3.各班组自查自纠的问题不得少于 10 条/月,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班组长罚款 50 元。各单位要将自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存档,车间将随时抽查。对未按车间要求开展内部清洁文明自查、自评的单位,考核责任班组50 元/次,并评为当月清洁文明最差班组通报批评。4.对公司清洁文明检查出的问题, 各责任班组未按期反馈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及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50 元/次。5.在上级
4、检查中,因具体区域清洁文明问题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考核责任班组 200 元,连挂责任班组长、分管班领导各 100 元。6.车间每月月初对上个月各单位清洁文明考核情况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在绩效工资中兑现。对清洁文明评比第一名的班组奖励 200 元;对清洁文明工作突出的个人奖励 100 元。四、相关要求1.参加车间清洁文明定期检查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查找问题。每次每名参检人员查出的问题条数不限,但不得重复。2.各班组要认真开展好内部自查、自评活动。对各班组开展的自查、自评活动,车间要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公布。3.对工程公司电气维保的清洁文明管理,按照责任分工,由车间分管领导负责监督考核。4.各岗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在每天下班前集中到附近垃圾箱内, 做到日清日结。5.厂内生活垃圾箱禁止放置检修垃圾或工业垃圾。如有违反,车间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100 元/次。五、本办法由电气车间负责解释。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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