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粉班检修人员安全责任制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 XX 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部制粉班检修人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 本标准适用于 XX 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部制粉班检修人员的安全工作。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中国 XX 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 集团制(2005)41号中国 XX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 集团制(2010)17 号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 号XX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0695号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3.
2、1 检修部制粉班检修人员在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辖设备及其系统的检修、维护等安全生产工作。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各种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汽、水)范围不清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3.3 参加班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伤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长、主任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事故真相。3.4 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熟
3、”、“三能”。3.5 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3.6 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生产负责。3.7 工作负责人应做到3.7.1 核对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安全技术措施正确无误。3.7.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不发生无票作业后补工作票的事件。3.7.3 在开工前向全体工作组成员交待被检修的设备、检修质量的要求、工期以及作业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处签字后方可工作。3.7.4 在工作开始后要认真监护工作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违章作业人员要立即制止,杜绝违章作业现象发生。3.7.5 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设备全部恢复正常和工作班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3.8 确实做好“三讲一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4 检查与考核4.1 本标准由 XX 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检修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4.2 本标准与 XX 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 、XX 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 、XX 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5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检修部、安全监察部起草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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