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送电安全管理程序1 目的为规范停送电管理,强化停送电安全意识,进一步促使停送电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杜绝停送电过程中对人身、设备、生产的不良影响,特制订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储装中心范围内的所有停送电管理工作。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停送电管理环节的制度、规程、标准等方面的编制,并监督指导与停送电相关的管理工作。3.2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停送电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4 调度室负责协调、指挥停送电相关的管理工作,保证停送电各环节的工作能够与安全生产组织紧密联系。3.5 停、送电工作由维修车间电务班完成,其它各部室、车间班组积极配合完成与之相
2、关的工作。4 执行程序4.1 电气操作人员应具备条件 4.1.1 经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操作技能和熟悉本单位供电系统,并取得资格证和上岗证。4.1.2 熟悉触电救护程序和方法。4.1.3 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培训,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 须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 停送电管理要求 4.2.1生产技术部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 编制 停送电制度 、 倒闸操作票制度 ,对线路维护,变电场所的环境、标识,管理和操作人员职责等作出规定,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组织编写“操作规程”。4.2.2 需申请停电进行检修或搬迁电缆和电气设备时,按停送电制度要求执行。4.2.3 使用
3、单位对供电缆线、设施和设备要标示明显的标志,包括型号、规格、使用地点等,双回路的电缆要标明回路名称。4.2.4 各用电单位在增加用电负荷时,须进行负荷统计和保护计算,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后实施。4.2.6 供电系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4.2.7 停送电之前,操作电工必须确认清楚所要停送电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4.2.8 所有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停送电时应认真填写操作票,工作时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4.2.9 非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调度部门批准,否则不予执行。4.
4、2.10 所有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停电的开关必须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警示牌,开关的机械闭锁装置要保证锁好。“五防”闭锁齐全。4.2.11 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停送电。4.2.12 停送电联系人员为车间主任以及各班班长、技术员、检修组长和运行组长,其他人员无权联系停送电。4.2.13 电工根据工作票填写操作票,经核对无误签字后,按操作票逐项进行停、送电操作。值班电工做到五不操作,即:不见工作票不操作;申请停电内容不明确不操作;停电设备不清、线路不明确不操作;日期时间不符不操作;不经调度同意不操作。4.3 停送电流程 4.3.1 停电4.3.1.1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使用绝缘棒或拉杆操作把手进行作业。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放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用手拉、合刀闸开关,脸部不准正对开关。发现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 应当立即自行断开电源, 事后向领导报告。4.3.1.2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上、下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
6、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4.3.1.3 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4.3.2 验电 4.3.2.1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4.3.2.2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4.3.3 接地 4.3.3.1 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4.3.3.2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4.3.3.3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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