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部集控运行主值的安全职责1 遵守安全规程、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安全发供电,对本人负责和参加的工作及所管辖的设备负安全责任。2 及时反映和处理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系统情况,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违章命令和违章指挥,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3 参加定期的安全活动,接受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4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标准,做到安全、文明作业。5 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6 参加班组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
2、务,保证做到“四不伤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真相,发生人身伤害要积极组织抢救。7 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熟悉和掌握紧急救护法 ,能进行现场急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能”、“三熟”,会正确使用消防报警和灭火器。8 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自己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负直接责任。9 作为电气操作人员应做到:9.1 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不准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操作。9.2 操作前要明确操作目的和操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正确填写操作票。9.3 要严格执行预演、唱票、复诵、核对和检查等制度,确保操作正确。10 作为工作许可人应做到:10.1 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 安全措施是否明确、 完善, 符合现场条件。10.2 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确无突然来电的可能。10.3 作业结束时,认真检查现场,确无问题,方可办理终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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