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电有限公司自动化专业运行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为使电网调度自动化(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加强自动化专业的行业管理,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效手段,提高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特指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组成及其设备的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管理和数据传输通道的管理等,并规定了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的职责分工和运行考核考评管理办法。适用于市供电有限公司自动化专业管理和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规范性规程和规定:DL/T516-2006电力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 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DL/T410电工测量变送器运行管理规程DL/T630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DL/T500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4 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5 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闽电调2009366 号福建省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榕电业调2007310 号福州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3 总则3.1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和电力市场运营的基础设施,是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3.2 自动化系统是系统工程,由主站系统、子站设备和数据
3、传输通道等构成。3.3 主站的主要系统包括: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主站系统;能量管理系统(PAS、AVC)主站系统;调度管理系统(OMS) ;电力调度专用数据网络主站系统;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主站系统(防病毒中心及安全防护装置) ;主站系统相关辅助系统包含 GPS 卫星时钟、远动通道检测和配线柜、自动化设备专用 UPS 电源及其它相关设备。3.4 子站的主要自动化设备包括:远动终端装置(RTU)及相关设备(包括调制解调器、电源设备、连接电缆、屏柜、防雷设备等) ;厂站端计算机监控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只含远动部分)及其相关设备;远动专用变送器、输入和输出回路的专用电缆及其屏柜,
4、与远动信息采集有关的交流采样等测控单元;电力调度数据网络设备(路由器、通信接口装置、交换机或集线器、安全防护装置等)及其连接电缆,自动化设备到通信设备配线架端子间的专用通信电缆;自动化装置通道防雷保护器;自动化设备专用的电源设备及其连接电缆;子站设备间及其到通信设备配线架端子间的专用连接电缆;与保护设备、站内监控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接口。3.5 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的各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省网规定的通信规约及接口技术条件,应取得国家有资质的电力设备检测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3.6 自动化系统中采用的各种软、硬件和技术配置参数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保密规定的
5、要求。3.7 调度自动化信息的管理包括:信息采集处理规范化、信息传输规范化、信息监视常态化,确保自动化信息的正确和不间断。3.8 凡新建的厂站(含电网 35kV 以上变电站)均应安装远动分站,并将自动化信息送往调度主站,否则不予并网。3.9 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要做到主站、分站协调发展。调度所应加强自动化基础工作,确保自动化信息与一次设备同步投产,确保自动化系统投入运行后一年内,达到部颁实用化标准。4 管理职责4.1 调度自动化是为电网调度服务的技术密集型班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层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电网调度所(简称县调)是调度自动化专业归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全网自动化运行管理职责
6、,对全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实行专业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4.1.1 调度自动化班组负责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技术、业务的指导工作。4.1.2 贯彻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规定、标准、规范等文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检验规程、技术管理规定。4.1.3 参加审查所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审查, 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技改自动化工程及新设备的验收。4.1.4 监督(或负责)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与厂、站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工作。4.1.5 负责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 设备维护、 设备故障处理、检修等申请汇报工作。4.1.6 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并定期上报省调、福州地调。4.1.7 参加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4.1.8 编制和审核所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的年度定检计划、 临检申请、 编制调度自动化系统技术改造和大修计划。4.1.9 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的考核, 评比和专业人员的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4.1.10 负责调度二次系统运行安全防护工作。4.1.11 参与省调、 福州地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