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规定1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和受委托管理的发电企业、电力检修公司等(以下简称电力企业) ,以及在上述电力企业中进行检(维)修、安装、调试、试验、基建施工等工作的相关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国能安生20
2、13475 号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3 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Q/YD 20504.007-201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YD-20504.005-2011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电力企业从业人员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电力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并由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工,临时聘
3、用、雇用、借用人员,代训工和新入厂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3.2相关负责人指电力企业中主管、分管或者协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3.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电力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总则4.1为加强和规范电力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通过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4.2进入生产现场从事与电力生产相关
4、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事先接受相关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授权或许可。5培训5.1职责集团公司各级安全培训工作由培训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策划各下属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档案,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5.2培训方案根据电力企业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所有安全培训工作按照从业人员的组成结构分层次、分类别进行三级安全培训。5.2.1公司(厂)级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工作作为电力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配合企业文化的中长期发展有计划地开展。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公司(厂)的中长期安全生产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安监部门负责公
5、司(厂)级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并配合培训部门制定具有指导意见的安全培训计划。要求如下:a) 定期培训:培训部门根据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在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从业人员的全年安全培训工作,其中包括对所有人员的普及性安全培训和专题安全培训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计划;b) 非定期培训:培训部门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实际运作情况,结合各部门和专业的实际需要,临时组织开展全公司(厂)范围的各项专题安全培训工作。5.2.2部门(车间)安全培训各生产部门(车间)根据公司(厂)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本部门(车间)的年度安全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必须落实到各分部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安全
6、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车间)工作特性,及时掌握所属班组安全培训情况,制定相关的安全培训内容并进行安全培训考核。5.2.3班组安全培训班组安全培训要求如下:a) 班组应根据部门 (车间) 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排班组的培训工作,并落实到班组日常工作中;b) 班组安全培训要有重点, 学习内容应有针对性, 突出班组专业特性,同时结合近期班组工作特点开展安全警示培训;c) 利用班前会、班后会、专题讨论会、事故分析会、现场考问讲解等方式,大力推广岗位培训,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工作并落实工作中相关安全措施;d) 全体成员参加每周(运行周)的班组安全日学习,并有详细记录和学习总结,因故缺席的员工应安排时间进行补习;e) 积极参加公司(厂)以及部门(车间)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和竞赛。5.3培训内容5.3.1从业人员需要进行的普及性安全知识培训,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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