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消防电气的规定要求1、现场取水泵、消防水泵的电源采用专用配电线路,专用配电线路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的上端接入,并保持连续不间断供电。2、临时消防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30mm;2)当采用明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或封闭式阻燃线槽;3)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3、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1)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房;2)取水泵房、消防水泵房;3)安全疏散通道及其出、入口;4)无自然采光的作业场所;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4、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0.5lx;2)疏散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3)其它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5、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具,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60min.6、隧道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沿隧道两侧设置,其高度不宜大于1.5m,间距不应大于 20m,并应能保持视觉的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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