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一、用电管理:临时用电必须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 ,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
2、表。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定期检(复)查表(项目部每月,工区每周进行一次) 。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二、电工: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
3、好检查和维修记录。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不得在高、低压等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1kv不小于 4m,110kv 不小于 6m,35110kv 不小于 8m。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垂直距离3m。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 1kv 以下为 6m,110kv 为7m。外电防护: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
4、警告标志牌。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 10kv 应大于 1.7m,35kv 应大于 2m. 带电体至栅栏的安全距离 110kv 应大于 2.5m, 。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四、供电路线:架空线必须是绝缘导线,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架空线路最少截面: 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铝线16mm2, 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 25mm2,铜线不少于 16mm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
5、%,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 35m,线间距不得少于 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 1.2m,低压与低压 0.6m, (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 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 0.6m。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43 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 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 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 2.5m 处装设拉紧绝缘子。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 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五、电缆线路: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
6、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 2m高度至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 2.0m。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 1.8m。六、配电柜(盘) 、配电箱及开关箱: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电柜(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不小于 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少于 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不小于 0.8m 和 1.5m, (个别部位不许少于 0.6m) ,侧面维护通道不少于 1m。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 3m。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 1m,并采取屏障隔离。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配锁。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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