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务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水厂用电安全是水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
2、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5、水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
3、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八、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 12 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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